今年以来,宁强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省纪委“三个助力”工作部署要求,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典型案件,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毛坝河镇张家山村计生专干任平超冒领村民粮食直补的问题。
2009年,时任张家山村文书的任平超在发放村民惠农政策补助资金“惠农一折通”存折时,将该村已迁至二郎坝镇罗家坝村居住的王廷树的“惠农一折通”存折截留。并于2013年2月,在该镇财政所将此存折身份信息更换为其妻王翠萍,原账号保留不变;2015年9月,时任张家山村计生专干的任平超又以该存折丢失为由,以其妻子王翠萍的名义在宁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毛坝河分社重新办理了“惠农一折通”存折,同时更换了账号。2010年4月至2017年2月,任平超以其妻王翠萍(苹)名义冒领村民王廷树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补贴3499.20元。毛坝河镇纪委给予任平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惠农补贴资金已退还王廷树本人。
2、舒家坝镇民政办负责人唐艳琴在民政高龄补贴和低保工作中失职的问题。
2012年3月至2016年9月,时任舒家坝镇民政办负责人唐艳琴,在低保及高龄补贴工作中失职,漏报已死亡26人(低保8人,高龄补贴18人),致使国家损失60960.00元。县纪委给予唐艳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予以收缴。
3、巴山镇王家沟村党支部书记郑廷礼违规领取五保户生活补助金的问题。
2013年5月,时任王家沟村文书的郑廷礼利用职务之便,在《巴山镇2013年春节五保对象生活补贴资金发放表》上加盖私章后,领取该村已去世的五保户张富贵(2012年12月去世)生活补贴300.0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巴山镇纪委给予郑廷礼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于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要严查处、零容忍,绝不手软,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持续健康推进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