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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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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省市县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现将查办的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镇巴县观音镇八角庙村违规评定贫困户案。观音镇八角庙村在2016年度贫困户精准识别过程中,评议小组人员失衡,人员过少,评议出的人员违反贫困户精准识别 “十不准”。2017年4月10日,观音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党支部书记王学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村委会主任杨顺林、村监委会主任唐令全和村文书刘长生党内警告处分。

2、镇巴县兴隆镇大河村副支书李仕明扶贫入户宣传工作不实案。经脱贫攻坚督查组抽查,李仕明在入户告知和入户核查宣传工作中没有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工作不细不实,不及时入户宣传、填写相关信息,致使部分户核查表重要信息空缺,在填写帮扶人表卡册时相关数据前后不一致,让别人代替自已挂牌等。2017年6月18日,兴隆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仕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镇巴县青水镇皮窝铺村支部书记苟裕华五保评定失职案。2014年6月,青水镇皮窝铺村支部书记苟裕华与原村委会主任甘在元、木竹坪组长段世阳、甘河子组长汤道成四人未召开群众评议会,擅自将不符合五保户条件的陈伦双纳入五保户,造成五保资金损失14810元。2017年8月28日,青水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苟裕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资金。

4、镇巴县简池社区铁佛小组长袁理才侵占低保资金案。2014年度,简池社区铁佛小组长袁理才与本组村民张浠才合户保并领取低保户资金4520元,袁理才领取后给张浠才2260元,自已使用了一半资金共计2260元。2017年8月6日,简池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袁理才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2260元,退还给张浠才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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