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知必行
为降低安全风险,避免外来因素和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泄密隐患,涉密载体原则上不得带出办公区域。党员干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应当事先报本机关、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携密外出期间,要保持高度警惕,采取保护措施防盗、防偷、防抢、防丢,使涉密载体始终处于安全可控范围。此外,不携带涉密载体进出人员嘈杂的公共场所,不携带涉密载体游览游玩,不在外出时将涉密载体寄存于宾馆,不在旅途中将涉密载体存放在行李中托运,不将涉密载体委托给无关人员捎带,严防因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危及涉密载体安全。
法规链接
《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工作需要携带秘密载体外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采取保护措施,使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二)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有二人以上同行;(三)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禁止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